四三会议决议的法律价值研究
四三会议决议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的简称,它是由东、西蒙双方于1946年4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上达成的,本质上是一个历史协定.这一历史协定使内蒙古境内的蒙古民族在法律上实现了统一,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准备了条件,使国家的统一在内蒙古有了保障.另外,四三会议决议也是中国共产党以谈判协商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
四三会议决议、法律价值、历史协定、内蒙古自治、谈判协商
D929(中国法律)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
2017-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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