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中国国防部于2013年11月23日对外发布声明宣布划设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此举一出,在国际上引起剧烈反响,以美国和日本为首的国家强烈抗议中国这一行为.然而,美国和日本分别在1950年和1969年就都已经划设了各自的防空识别区.以此为背景,笔者就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必要性和法理依据进行探讨.
防空识别区、国防安全、单方行为、法理依据
DF934(国际法)
2015-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6-107
防空识别区、国防安全、单方行为、法理依据
DF934(国际法)
2015-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6-10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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