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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刑事诉讼中的“情况说明”

引用
时至今日,我国警察不出庭作证仍为刑事审判实践中的常态.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警察不但不出庭作证,即使警察出具书面证言,也是以出具既非书证又非证人证言的“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为主.从形式上说,各式各样的“情况说明”并不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法定形式的范畴之内;从实质上说,“情况说明”的性质属于传闻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刑事诉讼、情况说明、警察作证

D925.2(中国法律)

2014-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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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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