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3.13.019
论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塑造法治政府形象——以成都市为例
法治政府形象是公众对政府法治行为的认同和肯定评价,其以自身权利的承认和实现为评价标准.因此,只有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才可实现公众的权利,从而塑造法治政府形象.而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是指政府承认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承认政府合法的公共权力,并彼此确保对方合法权利和权力实现的法律制度、理念和行为.实践中,成都市的“模拟拆迁案”“城管执法冲突案”分别代表了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相互冲突的两种形态,对塑造法治政府形象产生了不同影响.因此,应当坚持协商民主、公众参与等基本原则,运用公开征求意见、模拟执法等具体行为方式,在改变观念、加强制度建设等保障条件支持下,构建实现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的协商——合作机制,塑造法治政府形象.
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形象、权力与权利相互尊重、命令-服从、协商-合作
D63(国家行政管理)
成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ZST13-06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