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2.17.023
民法中意志的第三次嬗变
纯粹的个人自由意志仅有在理论上的意义,个人自由意志只有通过交往在实践形成共同意志才有真正的意义.把权利放在群体中观察,给意志以背景,这样的自由才能具有实践理性能力.这个过程恰恰是伴随着社群主义思潮对个人自由主义权利观的“挑战”而逐渐形成的.从自由意志向统统意志的转向是民法意志的第三次嬗变.
个人意志、共同意志、社群
D913(法学各部门)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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