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2.14.024
内地和香港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状况评析——以海淀、盘龙和香港司法社工为例
青少年司法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服务领域,但目前在我国内地仅有少数地方司法系统进行了探索,而海淀和盘龙则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两地在推行司法社工的过程中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做法,取得了不同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共通性和各自特殊的问题.香港已经在英美后福利时代大背景下,对青少年司法社工的角色进行了较多理性的反思.无论是海淀和盘龙的初步探索,还是香港的成熟经验,都对我国将来司法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内地、香港、青少年、司法社工
D922.183(中国法律)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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