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2.06.026
少数意见制度的性质——法官的权利抑或义务
一个国家实施何种性质的少数意见制度,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主要司法目的、少数意见制度赞成力量的主要来源、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我国应该将公开少数意见定性为法官的义务,这是由我国现阶段主要司法目的决定的,是我国缺乏民主自由历史传统的必然结果,是基于我国少数意见制度赞成力量分析的结论,也是发挥少数意见制度和合议审判制度功能的必然要求.
少数意见制度、法官、权利、义务
D926.2(中国法律)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09BQ033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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