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1.14.004
规划申诉:完善规划救济的可行路径
由于城乡规划权力行使对相对人权利影响不可避免,而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权利救济体系存在缺陷,有必要借鉴英国城乡规划申诉制度的成功经验,构建我国的城乡规划申诉制度.该制度应定位为行政复议的一种特殊类型,通过解决城乡规划纠纷来保障相对人在城乡规划领域的合法权利.该制度应具备完善的立法依据,宽泛的申诉范围,独立的纠纷解决机构和合理的程序,并能够与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有效衔接.
权利救济、城乡规划申诉、城乡规划督察委员会
C913.7(社会学)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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