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1.03.018
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的不足及其完善
社区矫正体现了我国犯罪治理立场的转变,是国家和社会双本位犯罪预防模式的实践.作为国家"善治"的组成部分,其良好效果有赖于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调查显示,社区矫正社会参与差强人意.民间组织的行政化参与比较明显,一般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不足、参与有限.为此,需通过积极扶持民间组织的发展、选择适宜的宣传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社会激励机制等途径进行完善.
社区矫正、社会参与、问题、完善
D916.7(法学各部门)
2011-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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