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0.13.017
“钓鱼式”执法:原因剖析与矫正路径选择
"钓鱼式"行政执法问题自出现以来,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权威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将此问题作为违法行政处理,其违规执法结果无效。本文通过对"钓鱼式"行政执法性质界定,剖析"钓鱼式"行政执法产生的原因,既包括根源性的部门利益膨胀,也包括过程性的行政立法、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问题,并据此提出"钓鱼式"行政执法的矫正路径,从完善行政立法、提高执法者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和注重多元监督四个层面解决钓鱼式执法问题,力求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方法和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最终为构建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钓鱼式”行政执法、矫正路径、多元监督
D922.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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