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0.13.011
黑格尔法权理论探析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构建了一个以法权人格为核心的现代法权理论系统:以自由自我为支点,以平等独立的法权人格之间自由交往的市民社会为载体,以国家宪政为保证。离开自由自我,个人就失去了作为人的普遍性的人格;离开市民社会,独立自由平等法权人格就不会生成;离开现代成熟的国家,个人自由和特殊利益就会与社会文明之普遍性利益和秩序相"分裂",导致市民社会伦理失范,个体之法权利益和人格就不会得以普遍保证。这对我们当今法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会提供一些有益参考。
自我、自由、法权人格、市民社会、国家
B516.35(欧洲各国哲学)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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