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10.08.009
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弱势群体话语权问题探讨
话语权本是公民一项不可让与和剥夺的民主权利,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情况下,由于弱势群体的话语权缺乏制度保障、社会载体和主体依托而普遍缺乏.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发展模式和取向的重要转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将弱势群体的权益纳入宪法司法保护范畴,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并增强其主体意识,从而回归和扩大弱势群体的话语权,以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利益.
话语权、弱势群体、利益、维护
D691.9(政治制度史)
2010-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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