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7.11.014
分税制财政体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消极影响
财政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一项重要的自治权利,是民族自治地方利益的重要体现.财政自治权的有效实现是其他各项自治权利得以落实的基础保障,是振兴民族经济,推动地方发展的关键.民族自治地方应在国家统一的财政体制下,结合民族与地区特点,依法实现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财力微弱,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差,需要国家为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自治地方财政、财政税收
F812.7(财政、国家财政)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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