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7.07.045
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以诉权保障为视角
以诉权保障为本位是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设置的基本要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主要是适应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诸多方面已难于满足诉权保障的需要.以诉权保障为视角,检视其内在缺陷,通过明晰标准、消除矛盾、关怀弱势、扩大自主、放宽异议等,强化其诉权保障功能和作用,是管辖制度诉权保障本位化的内在要求和合理选择.
管辖制度、市场经济、诉权保障
D925.1(中国法律)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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