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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8267.2006.05.047

论公文的证据属性和效力

引用
由于公文能有效地记录、传递与贮存公务活动所需的信息,因而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证据功能.从证据法理论出发,公文应当作为书证的一种进行归类.公文除了具备书证的一般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特征.我国现行立法对不同种类证据的效力没有进行区分,但公文书证应该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公文、证据类别、证据效力

D926(中国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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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8267

15-1142/C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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