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6.05.034
质疑"别居制度"
别居制度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与婚姻自由原则不符;无论从一些国家民法典规定别居制度的内容,还是从法哲学、经济分析法角度进行剖析,别居制度均有一定的缺陷;根据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亲属编中不宜设立别居制度.
别居、婚姻自由、法律价值、分居
D923.9(中国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5-109
10.3969/j.issn.1009-8267.2006.05.034
别居、婚姻自由、法律价值、分居
D923.9(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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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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