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267.2006.05.034

质疑"别居制度"

引用
别居制度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与婚姻自由原则不符;无论从一些国家民法典规定别居制度的内容,还是从法哲学、经济分析法角度进行剖析,别居制度均有一定的缺陷;根据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亲属编中不宜设立别居制度.

别居、婚姻自由、法律价值、分居

D923.9(中国法律)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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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

1009-8267

15-1142/C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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