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6.01.047
浅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在其行政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职能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政府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特别是在公共服务领域也具有特殊性,本文仅从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医疗卫生、公共财政制度等三方面简略介绍民族地区所存在的特殊性.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特殊性
D633(国家行政管理)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