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5.05.047
应明确子女为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兼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立法宗旨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探望权的法律规定,但没有明确未成年子女权利主体的地位.正确地理解探望权制度的立法宗旨,明确未成年子女为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才有利于整个探望权制度的构建,才有利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和探望权纠纷的解决.
探望权、未成年子女、权利主体、立法宗旨
D923.9(中国法律)
教学改革项目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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