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3.07.026
电子邮件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思考
电子信息的广泛使用使传统的证据概念受到了巨大冲击.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已经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立法上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法律规制,使得相关立法严重滞后于司法实践的发展.本文力图从电子邮件本身的特点和证据学的要求出发,论证电子邮件作为独立证据的充分性和地位,并探讨了电子邮件作为诉讼证据的具体运用问题.
电子邮件、证据效力、证据地位、证据资格
DF7(诉讼法)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