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2.04.020
浅析内地与香港法律的差别
@@ 内地法律是指当代中国主体的现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而香港法律指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香港作为一个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这两种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别,就其根源而论,可简单归结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差别,内地是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的法律.香港是资本主义制度,大体上是以个人自由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法律.其二是在法律传统上的不同,香港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因而,香港法律属于普通法法系.而内地的法律,在技术形式方面,与民法法系相类似,因而在传统上有很大不同.具体而言,两地法律的主要差别有两个大的方面.
内地与香港、香港法律
DF29(国家法、宪法)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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