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1.10.032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
@@ 2000年4月12日,北京房山区一名8岁的小男孩王闯,只因没有完成作业,被母亲骆淑平打成重伤,引发肾功能衰竭.这是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后经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骆淑平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在我们为这母子二人惋惜的同时,可发现,以往一提到家庭暴力,受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而今,家庭暴力已殃及到未成年的孩子.尤其是父母对子女使用家庭暴力造成子女人身伤害,甚至诱发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不断增多.有鉴于此,本文就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间的关系谈一些目己的看法.
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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