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267.2001.06.003
浅谈国有物资企业推行发展商品代理制
@@ 商品代理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现代市场营销方式.其核心是工商双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结成一种利益共同体,共同开拓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95年开始首先对钢材、汽车两大商品推行了代理制试点工作.近五年来,在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工商企业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努力实践,现已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工商关系,代理经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商品代理制的推行为改革我国现行物资流通体制,提高工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重视.
国有物资企业、商品代、代理制、发展商
F7(贸易经济)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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