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78-0608.2018.11.018
象教表达的范本——包德宾谐剧作品探微
朱光潜曾以哲学理性为对照,阐释了文艺的“象教”本质,他说“在哲学科学中,理是从水中提炼的盐,可以独立;而在文艺中,理是盐所溶解的水,即水即盐,不能分开.”他认为“象先于理,象诉诸人类最基本、最原始、最普遍的感官机能,它的力量永远比哲学科学深厚广大,所以在文艺中,要人明‘理’首先要让他识‘象’””1”.以“象”示“理”,或借“象”藏“理”是文艺创作的普遍法则,类似常说的“寓教于乐”.不过“寓教于乐”的“乐”涵义更宽泛,它不仅指捧腹幽默的逗乐,还包括亚里斯多德“净化情绪”一说,也就是喜剧、悲剧各自的象教表达.悲剧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从正面直接触及事物的深层本质,批判锋芒不言自露,象教表达自在其中,况且即便悲剧里明言哲思道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陌生化”;但如果喜剧中直接说“理”,那就显得特别碍眼了.喜剧必须由“象”组成,喜剧的象教本质应该比悲剧体现得更有智慧更为含蓄,所以喜剧的“象”要上升到“教”的高度需要非凡的戏剧技巧和艺术功力.
2018-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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