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5.015
文本阐释与意义解读的理性阈限——兼论建立一种文学批评“公共阐释”的必要性
文本意义边界的存在决定了任何文本阐释均具一定限度,该限度虽不可明晰定义但却实存于文本阐释之中并可理性预期.文学阐释的开放性同样须顾及作品可预期的意义边界,以其阐释限度的自觉来确保阐释活动的合法性.当代文学批评问题的一个突出的阐释学征象在于:对作品的多元价值判断往往覆盖了文学阐释应有的理性底色,在阐释的不断翻新中,作品“意义”变得无际无涯,泛化的阐释最终导致对文本意义的疏离.鉴于此,文学批评须重提阐释对自身的理性要求,通过建立一种具有话语规约性质的“公共阐释”增强意义阐释的有效性,由此彰显其批评活动应有的内在尺度与话语空间.
文本阐释、文学批评、意义、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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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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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