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504.2015.06.012

中国法语境下土地开发权是如何生成的——基于"新权利"生成一般原理之展开

引用
相对其他已经实证化的土地权利而言,土地开发权并未实证化而仅处于理论研究的合理性论证阶段.基于这一状态,可将其归结为"新权利"范畴.在我国现行实证法上,承认土地开发权这项"新权利"为一项独立财产权利,并将其嵌入到我国现行地权结构体系和内容中,不仅是契合土地所有权之权能权利化理论的内在逻辑,更是拓展、深化和开放我国现行土地权利体系与内容,协调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权与土地财产权保障之冲突,走出土地管理失灵困境的实践需要.中国法语境下的土地开发权的引入,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增强我国现行土地法律制度的回应力、提升其适应性品格的内在诉求.

土地开发权、新权利、土地权利体系、土地管理权

42

D911(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项目2013JZD00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宅基地权利体系重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项目14BFX085;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不动产财产准征收法律问题研究",项目20150522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5-9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求是学刊

1000-7504

23-1070/C

42

2015,42(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