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504.2012.03.014

法律修辞与逻辑

引用
论者通常把修辞与逻辑对立起来,很少论及二者如何统一于论证过程,而在法律领域尤其需要这种统一.法律的学科特点在于其推理前提的开放性和结论的封闭性,因而在法律推理过程中,需要通过修辞将开放的前提集合论证为可接受的封闭性前提集合,也需要通过逻辑根据封闭的前提得出必然的结论.文章通过对法律推理过程及其特点的分析,论证了法律修辞与逻辑的统一性,即逻辑是修辞,是最具说服力的一种修辞;修辞也是逻辑,是在无法直接进行演绎推理时所备选的逻辑.其目的都在于提高法律推理结论的可接受性.

法律推理、法律修辞、法律逻辑

39

D90(法的理论(法学))

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法律硕士职业型思维模式培养机制探究"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4-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求是学刊

1000-7504

23-1070/C

39

2012,39(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