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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7504.2009.04.021

《大明律》对朝鲜王朝法律制度的影响

引用
<大明律>于高丽末期传入朝鲜半岛后,虽引起了朝鲜王朝统治者的高度关注,但从洪武二十五年至景泰六年,<大明律>一直与唐律、元律混同使用,造成了朝鲜王朝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混乱局面.世祖国王即位后,对法律制度进行了改革,明确了"用律,用<大明律>"的用律思想,确立了<大明律>在朝鲜王朝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并历代沿袭不替.专一使用<大明律>是朝鲜王朝之意愿,非中国之强令.长期专一和自觉自愿地使用<大明律>,为嘉靖时期形成的中朝政治一体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大明律》、明朝、朝鲜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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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2009-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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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504

23-107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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