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504.2002.05.022
论后位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及法的构成
后位继承是遗产利益在继承过程中需要发生多次转移的产物,自罗马法的遗赠制度逐渐演化而来。后位继承法律关系是前位继承人与后位继承人之间基于后位继承权而产生的债权关系。后位继承权转化为既得继承权时对前位继承人的期待权亦同时产生。立法上应当大量采用推定的方式来弥补遗嘱人意思表示的不足。
后位继承、期待权、遗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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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3-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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