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代书法创作“展厅文化”现象的综合研究
在20年以前书法刚刚走向复兴之时,我们热衷于从事书法的普及工作,至多,也是在对书珐艺术的讨论中,强调它是一种"视觉艺术"的属类.记得1981年10月,在中国书学研究交流会(绍兴兰亭)上,我曾提到书法是一种视觉艺术,因此它应该由"可读"转向"可视"之时,曾引出很大的反响.[1]有许多同道认为这是离经叛道之语,很为之愤愤不平了一番.而现在看来,这几乎只能说是一个常识性的归类而已.
当代书法创作
J292
2013-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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