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21.01.009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外围犯罪的刑法规制
当下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宽缓化规制形式,但传统的报应刑论和预防刑论都难以为其提供支持.对此,我国刑法规定了大量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外围犯罪的条款,在对被利用一方的未成年人从轻处理的同时,对其背后的外围犯罪人进行从重处罚,从而实现了责任的合理分配.这样的规定并不违反罪责自负原则,而是基于背后的利用人在犯罪团体中的作用,对其加大处罚力度.对此,应当进一步减轻未成年人的刑罚,并将负有监督过失责任监护人和帮助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未成年人犯罪、外围犯罪、责任分配、责任自负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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