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7.01.003
妊娠代孕所生子女监护权问题研究
对于谁是妊娠代孕所生子女法律上母亲的问题,理论上存在分娩说、血缘说、意愿说以及子女最佳利益说四种学说,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在这一问题上都还在坚持和固守分娩为母的伦理与法律标准.在立法上,我国也应当坚持分娩为母的标准,只有在无法找到代孕母亲或代孕母亲拒绝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基于孩子健康成长需要之考量,才宜由法院判令孩子由委托人以收养的方式获得孩子的监护权.立法是处理代孕纠纷最为直接的方式,我国应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专门立法及相关立法,以保障该技术的健康发展.
妊娠代孕、亲子关系、监护权、人工辅助生殖
D92;R32
2017-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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