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5.04.007
青少年保护主义的刑事司法实现路径——以日本裁判员制度下青少年死刑适用经验为视角
青少年的刑罚适用需要面对平衡罪刑法定原则与青少年保护主义这对矛盾的难题.通过立法设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与死刑最低适用年龄的做法,固然在形式上为青少年刑罚的认定设定了“明晰”的基准,但又面临或者适用僵化或者易于擅断的新矛盾.单纯将青少年的年龄、成长经历等作为量刑情节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只有通过司法民主化,在青少年刑事司法过程中建构起有效的民意与表达机制,才能在罪刑法定语境下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保护.日本裁判员制度下青少年死刑适用经验为此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罪刑法定、青少年保护主义、日本裁判员制度、死刑
D92;D91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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