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4.01.017
杂谈:家教·立法治理·生态安全
一、家教的边界
梦鸽有一句名言:作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如果是在她儿子被诉之际,亲亲相隐,此情究可谅宥;如果说的是家教之道,这句话就值得好好探究了.
梦鸽的此次举止不是一场演出,只是想清白儿子,抹去“轮奸犯”的恶名.然而,她居然对儿子的相关越轨——无照驾驶、未成年人饮酒、醉酒开车、酒吧斗殴、涉嫌嫖娼——视若无睹,浑然不觉严重所在.这些在同一晚上发生的行为,其越轨性质世人皆知,除了危害后果的差异,难道梦鸽看不到这些越轨与“轮奸”之间那条清晰可见的红线吗?这不是母爱应当掩饰或能够掩饰得了的.为此提出一个问题,亲子之爱需不需要设定一个边界呢?
杂谈、家教、法治、危害后果、亲子之爱、亲亲相隐、边界、成年人、醉酒、饮酒、演出、行为、嫖娼、母亲、母爱、酒吧、驾驶、斗殴
R58;R19
2014-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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