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12.06.007
青少年刑事司法视野中的英国骚乱处置研究——以2011年8月伦敦骚乱处置为分析对象
2011年8月,伦敦北部托特纳姆区暴发大规模骚乱,并席卷伦敦和整个英格兰地区的多个大城市.青少年是暴乱的主要参与者,并乘着社会秩序的混乱,大肆打砸抢,造成了大量的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害.在本案后续的刑事司法处置过程中,法院侧重于考察青少年群体性暴力整体、罪行恶性程度、社会和谐秩序受损程度,而不应该过多虑及暴乱参与者的原始动机.这种司法处置策略与英格兰地区长期以来处理大型暴乱的一贯刑事审判方针是一脉相承的.这对我国处理2012年10月中日钓鱼岛事件引发的打砸抢等影响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于当前尚未进行的刑事审判活动——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伦敦骚乱、大型骚乱、少年司法、量刑指导
D90;D9
本译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英国治安法官制度的历史与实践研究》12BFX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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