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09.06.019
一项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广州法院试行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调查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于2006年确定的在全国十七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的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8月,我应邀到广州中院考察少年法庭工作时,了解到该院正探索在涉少刑事案件审理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并旁听了一起涉少刑事案件.[1]少年审判的这一新生事物引起我的关注.一年过去了,现在这项工作进展怎么样?为此,2009年6月中旬,我再次来到广州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进行调研.参加座谈、调研的,有中院主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少年庭两位正副庭长,白云区、海珠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以及黄埔区法院正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等同志.
少年司法制度、心理干预机制、审判心理、少年审判、州法院
D922.183;D669.5;C913.5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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