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09.03.01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服务制度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所秉承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审前程序中尽可能通过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暂缓起诉、不起诉、适用缓刑或非监禁刑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但这种宽缓处理不能以牺牲社会安全为代价,这就要求辅之以科学的调查评估机制和严密的监督考察机制.审前服务制度正是以完善上述机制为宗旨,从建立审前服务机构、明确审前服务机构职能、构建审前服务机构的诉讼参与程序、完善审前服务人员责任体系等方面,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释放的安全性和刑罚适用的准确性.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审前服务、审前羁押、社会调查
C913.5(社会学)
赵秉志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06JZD0010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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