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06.03.011
法释[2006]1号在运用于示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一些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为社会各职能部门所关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法释[2006]1号,简称1号文)的出台,正是顺应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人员解决许多实务性的问题,如该文对未成年人几类常见案件的罪与非罪作了界定,对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等情形,都作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较95年9号文进一步确定了几个理念,着重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和退赔情况,为我国少年法的出台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解释、思考
D9(法律)
2006-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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