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509.2004.03.014
行刑社会化: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
行刑社会化是监管工作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上海市少年管教所依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上海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市监狱局指导下,对未成年犯以假释、试学、释前准假的形式开展社区矫正,改变了刑罚执行的单一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形势和未成年犯结构的发展变化,对未成年犯的矫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也是这样,应当高度关注未成年犯的需求和特征,重视不良群体对未成年犯的影响,重视矫正者的专业水平.重视家庭参与社区矫正,重视社区管理的工作水平,才能使社区矫正成为刑罚执行的有效形式.
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实践、思考
D917.6(法学各部门)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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