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23.03.008
从村级自治到多元共治:乡村纠纷调解的逻辑转向及其优化——基于"结构—行动"视角的分析
乡村纠纷调解是一种基于结构与行动的交织过程,表征为乡村社会结构下解纷行动者的策略选择逻辑.乡村纠纷调解遵循村庄内生力量主导下的自治进路这一传统逻辑,形成了与乡土社会小农经济生计模式、家族宗法制度、儒家思想和合观相适应的解纷机制.随着乡土社会结构的转型,村级自治型调解的动力、能力和效能渐趋弱化,乡村纠纷调解需要实现从村级自治型向多元共治型的逻辑转换.多元共治型调解模式通过村级调解组织的能动性治理,创设居于乡镇与村组之间的片区调解单元,促使差异化调解行动者的资源制度化,从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发挥多元共治型调解的治理优势,需要立足乡村社会结构转型现实,坚持基层党组织对纠纷调解的领导地位,优化片区调解单元,厘定调解行动者权责结构,激活传统与现代调解资源,以适应乡土社会的发展变化.
社会治理、乡村治理、村级自治、多元共治、纠纷调解、乡土社会、联片调解模式、结构—行动
D638;C912.2(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XSH003
202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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