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6.09.010
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法律与道德关系再研究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现代秩序建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学家、哲学家的观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认为法律与道德存在内在联系,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二是认为二者无必然联系,将二者分离;三是认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在具体的历史时段中加以考察。不论是将二者完全等同还是主张将二者完全分离的观点,都是有失偏颇的。二者其实有共同的物质基础且相互影响,但对行为的调整范围不同、对行为的调整机制也不同。在分析法律与道德内涵时,要注意二者的边界,用道德取代法律;也不能忽略法律内在的道德性。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重新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助于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从而为中国建构现代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依法治国、法律、道德、法治、德治
D920.0(中国法律)
2016-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