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6.03.012
家庭农场组织化经营主体生成的制度场域
从政府、制度和组织三个维度不仅可以解释我国农业发展的轨迹,还可以解释当前家庭农场组织化经营主体生成的内在逻辑.政府供给制度是基于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的现实需要,政府推进制度创新是基于保证政府实现增量收益最大化的内在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催生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不只是推进政府收益最大化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实现政府与社会收益的相互均衡,以保证制度生成并发挥应有的效能.
家庭农场、组织化经营、制度场域
F324.1(中国农业经济)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施情况与历史经验研究"AZD-038;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以工哺农'政策与农村社会变迁研究"15BDJ030;2014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新中国粮食购销政策实施的基本经验及历史评价研究"2014BDJ004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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