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4.12.010
试论网络群体事件参与者的主客体角色:转换与疏导
当前网络群体事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事件参与者的主客体角色在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时时进行着角色的转换。在网络事件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中,作为信息受众者的参与客体,在接受事件信息发布者的源出信息后,以自己的判断对信息二次加工后以信息发布主体的角色,在网络中进一步推进信息的传播。作为信息源出主体的信息发布者,在接受二次加工的信息之后又以信息接受者的客体身份,再次通过网络传播被多次加工过的信息。这种网络参与主体与客体角色之间的多次交互转换,使得信息的传播已基本背离了事情的真相,这种已经谣言化的信息在网络的飞速推动下,往往会在以讹传讹中引发重大群体事件。
网络群体事件、参与者、主客体角色转换
D631.43(国家行政管理)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重大群体事件围观者参与冲突的价值因素研究”13YJA710025;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化解社会‘无直接利益冲突’对策研究”11ZZC006。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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