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3.11.011
关于深化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中国最新一轮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但是深化林权改革的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为了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林权改革的重点由调整人与林、人与地的关系转变为调整所有者与政府、所有者与所有者的关系上来,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并举,以林权纠纷调处、林权流转规范、扶持林农合作组织、发展林下经济以及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着力点,持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纠纷、林权流转、林农合作组织、公共服务体系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影响研究---以西北地区为例”11XZZ01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山区农村治理变革研究”10YJCZH037;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平台资助项目2013010。
2013-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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