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12.01.015
对我国信访制度本质的法理学思考
信访制度本质上是中国特有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而非法律制度.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创建信访制度时,就是按照民主政治制度来设计的.改革开放前,信访制度基本上是按照设计运行的.改革开放后,,信访制度开始偏离原初设计,演变成亦政治亦法律的制度,近年来日益凸显其法律解纷属性.这种本质的错位使信访制度陷入了困境.为此,国家有必要让信访回归其民主政治制度本质,强化其民主政治功能,卸载其不应承担的法律解纷功能,将法律解纷功能还给法院.
信访制度、本质、功能定位、法理学思考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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