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8.06.019
行政问责制及其构架研究
行政问责制是对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而使国家、法人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既是一套民主体系,又是一套责任体系,既是一套道德体系,又是一套法治体系.从功能上看,行政问责制建立的目的即在于事后惩戒、事前预防以及警示教育.而要建立与完善行政问责制,就必须架构政治权力的制衡机制、建立多元问责机制、实行完备的问责法治、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以及问责程序设置科学合理,等等.
行政问责制、责任、民主、法治、权力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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