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6.z1.044
行政诉讼庭前准备程序研究
@@ 庭前准备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到开庭前,由案件承办人依法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庭前准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行政诉讼法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较长一段时间,我国行政诉讼庭前准备基本沿用了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的模式,没有考虑到行政诉讼的具体特点.同时,由于具体操作法律的法官职权主义倾向严重,导致了秘密准备、封闭型书面准备的盛行,不能达到行政诉讼庭前准备程序设置的基本目的.在这种法律规定与实践规范双重缺失的情况下,研究行政诉讼庭前准备程序无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行政诉讼法、庭前准备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准备工作、职权主义、依法进行、若干问题、秘密准备、具体规定、法律规定、程序设置、封闭型、承办人、原告、实践、倾向、起诉、模式、开庭
D9(法律)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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