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5.07.026
论乡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乡级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的调适
和谐的乡村社会是我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如何调适好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使乡级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致使它们之间仍然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要促使两者协调发展我们就必须找出有效的对策.
乡村、和谐社会、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调适
C912.82(社会学)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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