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5.03.026
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标志着我国对农村土地制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进入实质性阶段.分析研判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更的历史现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立农民是土地的主体地位,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寻找到一个财产权的实现形式,土地成为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财富资源.土地产权改革的思路设计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农户的土地财产权.
农村土地制度、产权改革、核心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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