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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487.2003.z2.027

论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意义

引用
@@ 一、引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有效条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有权人的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其产生的原因是因为有关当事人自身瑕疵所致,因而此类合同本身也有瑕疵,但此种瑕疵并非不可治愈,治愈的方法就是权利人的承认.

效力待定合同、瑕疵、治愈、有效条件、权利人、当事人、追认、方法

D9(法律)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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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

1007-8487

36-1003/D

2003,(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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