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3.07.015
论竞争法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长期以来,我国竞争法立法未取得大的进展,归根结底是对于竞争法的地位及竞争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经济法是为市场服务的法,市场的活力之源是竞争,这两点决定了竞争法的核心地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要求尽快出台竞争法,加入WTO以后更进一步提出了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法.
竞争法、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市场机制、WTO
D912(法学各部门)
200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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